盱眙县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教育资助对象:相关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或幼儿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或幼儿。
一、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政府资助: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2%,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档资助。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两免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
2.生活补助: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10%(其中寄宿生按25%确定),小学、初中的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000元、1250元,其中城乡低保家庭学生资助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
三、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15%,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档资助。
2.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学生免学杂费,免学杂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600元,分学期缴费时免予收取。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奖励中职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特别优秀的的学生,名额由上级分配下达,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国家助学金:资助中职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一、二年级在校生的12%,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3.免学费:对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和公办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按每生每学年2200元标准拨付给学校,民办中职学校参照公办中职校标准给予减免。
五、学校资助
普通高中、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规定比例的经费用于资助学生。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规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助学生。
六、社会资助
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在我县各级各类学校设立奖、助学金,开展社会资助活动。
七、其他学生资助政策
1.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本专科生最高8000元、研究生最高12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贴息。
2.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对到苏北基层单位就业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省内外(不含境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招收全日制普通学生的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每生每年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3. 新入学大学生资助:对当年高三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普通高校的给予一次性资助,帮助其顺利入学。
盱眙县教育体育局 服务电话:0517-88265011